根據定義,威脅不可能在47年內是「迫在眉睫」的。 如果四十年前它是迫在眉睫的,那麼特朗普為什麼在他的第一任期內不處理它? 可以為與伊朗開戰提出論點。但這不能是因為美國在47年內即將受到攻擊。